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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基层善治” 奠基“大国之治”

  作者:         时间:2022-09-20       来源:中国社会报  大    中    小     

  

  本报记者 赵晓明

  社区虽小,却连着千家万户,与我们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是缔造美好生活的重要载体,更是国家治理的基本单元和关键环节。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把抓基层打基础作为长远之计和固本之策,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构建党组织领导的共建共治共享的城乡基层治理格局。全国民政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政权建设和基层治理的重要论述,深刻学习领会思想精髓和核心要义,切实把牢基层治理现代化的根本遵循,推动基层治理现代化实践不断取得新成果,治理体系更精准,治理思路更清晰,服务项目更贴心,带给每个人更踏实的幸福感,做好“基层善治”,奠基“大国之治”。

  高位推动按下治理“总开关”

  党的十八大以来,一系列“第一”“首个”文件不断推动完善我国社区治理体系:

  2012年,在党的十八大上,“社区治理”第一次被写入党的纲领性文件,制度化、法治化、规范化与精细化的整体进程显著加快。

  2015年,中央层面出台首个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的政策文件《关于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

  2017年6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正式实施,成为新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出台的关于城乡社区治理的纲领性文件,为开创城乡社区治理新局面提供了根本遵循。

  四个月后,党的十九大报告在“十三五”规划纲要“建立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的基础上增加了“共治”,更加充分地体现了治理的核心思想。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进一步将其提升为“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深刻阐述了社会治理特别是基层治理“为了谁”“依靠谁”的问题。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政权建设和基层治理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中央组织部、民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起草形成了《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2021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正式印发该意见。

  今年8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减轻基层负担的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治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的意见》,推动健全基层减负常态化机制。

  在民政部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司司长陈越良看来,顶层设计的脉络书写了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的十年答卷,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名义连续出台《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和《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城乡社区治理的高度重视,也标志着我国城乡社区治理进入新的历史阶段,城乡社区的地位得到显著提升。

  精准施策进入服务“快车道”

  社区服务是居民家门口的服务,关系民生、连着民心。党的十八大以来,为满足广大城乡居民多样化、个性化的服务需求,在党中央、国务院坚强领导下,在各地各部门的大力支持推动下,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取得长足进步,为社区居民生活提供了很多便利。

  推进城乡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实现历史性跨越。截至2021年年底,全国城市社区、农村社区的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分别由“十三五”期末的82%、31.8%上升到100%、79.5%,以党群服务中心为基本阵地的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布局更加优化。

  努力扩大供给,让社区服务更加丰富。社区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办理、代办等,公共事业服务、便民利民服务更加便捷可及,志愿服务蓬勃发展,极大方便了群众生产生活。

  全面推进网格化建设,让社区服务更有温度。全面推进网格化建设,推进社区与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联动,供给模式的创新有效提升了社区服务的精准化、精细化水平。

  着力推进信息化建设,让社区服务更加智能。“互联网+社区政务服务”“互联网+社区商业服务”加速推进,全国49万个村委会、11万个居委会初步实现信息集中汇聚、统一管理、动态更新,不断提升了社区服务的智慧化、便捷化水平。(下转2版)(上接1版)

  如今,广大城乡社区居民向往高品质的美好生活,对社区服务的内容覆盖、服务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回应群众期盼,民政部报请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联合印发《关于健全完善村级综合服务功能的意见》,不断强化社区为民、便民、安民功能。

  党建引领跑出治理“加速度”

  从“管理”到“治理”,一字之变,凸显了治理理念、方式的深刻变革。党的十八大以来,民政部门着力推进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夯实了党的执政根基,不断提升广大城乡社区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十年来,党建引领基层社区治理高质量发展。党全面领导社区治理的制度体系不断健全,2018年颁布的《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2019年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基层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2021年党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从顶层设计的高度进一步夯实了党对城乡社区的领导。社区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持续强化。在今年2月底结束的全国村(居)委会换届选举中,各地更加突出党组织的领导作用,充分体现了党领导下的人民民主。95.6%和93.9%的村(社区)实现了“一肩挑”。全面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普遍实现由村党组织纪委书记或者纪检委员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党领导的村(居)务监督制度更加健全。

  十年来,显著增强基层政权治理能力。2017年,推动中央出台《关于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民政部会同有关部门持续深化以乡镇(街道)体制改革为重心的基层政权建设新路径,乡镇(街道)行政执行、为民服务、议事协商、应急管理、平安建设能力大幅提升,基本构建起党委领导、党政统筹、简约高效、运行规范的基层政权治理体系。根据民政部抽样调查,截至2021年年底,抽样乡镇(街道)有93.6%制定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96.9%建设了“一站式”服务中心,98%设立了议事协商规则和决策程序,98.5%健全了矛盾纠纷调解机制。

  十年来,牢牢把握议事协商“金钥匙”。着力健全基层群众自治机制,赋予村(居)委员会特别法人资格,村(居)委会任期由3年调整为5年,全面实行“四议两公开”,着力推进城乡社区协商,基层民主由“四个民主”发展为“五个民主”,有力地保证人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超过70%的县(市、区、旗)制定了城乡社区议事协商目录。“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众人商量”成为人民当家作主的鲜明时代特征。

  十年来,持续推动优化社区人才队伍结构。社区工作者职业化专业化建设稳步推进。推动“社区工作者”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创设“全国社区工作大讲堂”示范培训品牌,与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联合主办社区工作者示范培训,累计培训社区工作者7000余人。推动各地普遍建立社区工作者分级培训制度。社区工作者职业认同感和荣誉感不断提升。282名社区工作者被授予党中央表彰的“七一勋章”、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等重大荣誉,“最美城乡社区工作者”等展现了用心用情为群众服务的良好精神风貌,激励城乡社区工作者不断砥砺前行。此外,选优配强村(社区)“两委”班子,建立健全职业体系。村(居)委会主任大专以上学历占比达46.4%和82.6%,年纪轻、学历高、能力强成为新时代城乡社区工作者的底色。

  十年来,加快推进社区信息化建设。民政部等9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深入推进智慧社区建设的意见》,指导各地利用互联网、物联网、区块链等现代信息技术,统筹推进智慧社区基础设施、系统平台和应用终端建设。截至目前,初步实现了全国所有村(居)委会信息集中汇聚。探索网络治理新模式,通过创新“网上议事厅”等形式,让更多居民参与社区治理。

  政善治,事善能。站在新的起点上,回望来路,我国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取得历史性成就;展望未来,民政部门将坚定不移地把党的领导贯穿于城乡社区治理的全过程、各方面,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新格局,书写精彩的基层治理时代华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