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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制订实施方案首次将“一老一小”放在一起 基本实现每个社区有一处养老服务站

  作者:         时间:2022-05-12       来源:山西新闻网  大    中    小     

  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省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660.7万人,占比18.92%,比2010年比重上升7.39个百分点。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进一步加深和“全面三孩”优化生育政策深入实施,我省养老托育工作将会呈现出高增速、高需求等特点,养老托育服务压力还会不断增大。

  5月10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深入解读《关于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并回答记者提问。据悉,这是我省首次将养老和托育放在一起制订《实施方案》。

  新建住宅小区与配套养老托育服务设施同步规划

  《实施方案》指出,要建设与常住人口规模相适应的养老托育服务及配套安全设施。

  新建住宅小区与配套养老托育服务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在城市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统筹推进养老托育服务设施建设,支持在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开辟空间用于“一老一小”服务。支持农村社区新建或利用闲置乡村公共服务设施改扩建养老托育服务设施。探索采取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多种形式,在就业人群密集的产业聚集区域和集中办公区增设完善托育服务设施。普及公共基础设施无障碍建设,加快推进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加强母婴设施配套,在具备条件的公共场所普遍设置专席及绿色通道。以满足老年人生活需求和营造婴幼儿成长环境为导向,创建一批具有示范意义的活力发展城市和社区。

  建立健全老年人和婴幼儿关爱服务工作机制

  《实施方案》中,将提升养老托育服务供给能力单独设立一个章节。支持优质机构、行业协会开发互联网母婴课堂、老年护理课堂等家庭公益课程,依托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力量提供养老育幼家庭指导服务。探索设立“家庭照护床位”,增强家庭科学照护能力。建立健全老年人和婴幼儿关爱服务工作机制。

  基本实现每个社区具有一处社区养老服务站(点)。支持专业化机构建立集中管理运营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点和家庭托育点,建设和运营具备综合功能的社区养老和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提供助餐助行、日间照料、康复护理、托育教育等服务。积极推行社区互助养老服务,探索“物业服务+养老服务”模式,支持开展老年供餐等形式多样的养老服务。

  加强农村养老托育服务。支持社会组织、农民协会、养老服务机构等参与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运行管理,广泛发展农村幸福院和养老大院等形式的农村互助式养老服务。加强农村老年餐桌建设,完善老年人助餐服务体系。在脱贫地区和城镇流动人口集聚区推广婴幼儿早期发展项目,加强婴幼儿身心健康、社会交往、认知水平等方面早期发展干预。

  坚持公办和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公益属性,切实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建立健全公办养老机构入住综合评估制度,重点为经济困难的失能失智、高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提供托养服务。持续实施敬老院提质升级工程,实现高龄、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优先到区域性养老中心或中心敬老院集中供养。鼓励养老机构接受符合条件的老年残疾人、无法互相照顾的老年人和成年残疾人子女,推动实施入住费用减免政策。综合考量从业信誉、服务水平、可持续性等质量指标,引进养老托育运营机构早期介入、全程参与项目工程建设和连锁化运营。

  推进培训疗养机构转型发展养老服务

  按照“应改尽改、能转则转”的原则,积极推进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所属培训疗养机构转型发展养老服务,提供质量有保障、价格可负担的普惠养老服务或适合转型发展的旅居养老。集中解决资产划转、土地用途调整、房屋报建、规划衔接等问题,确保培训疗养机构转型发展养老服务项目2022年底前分片、分区域、分步骤投入运营。

  实施普惠养老托育专项行动,积极制定支持性“政策包”,带动企业提供普惠性“服务包”。允许有条件的行政事业单位住宅区将闲置用房转为养老托育用房。引导建设一批普惠性养老托育服务机构。支持用人单位采取单独或联合举办的形式,在工作场所或就近为职工提供福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支持大型园区建设服务区内员工的托育设施,在女职工较多、条件成熟的企事业、机关单位和公共场所推广建设“妈咪小屋”(母婴室)。鼓励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开发“一老一小”志愿服务项目,为全省老年健康、婴幼儿照护提供普惠性服务。

  强化价格指导。养老服务价格主要通过市场竞争形成,政府投资兴办养老机构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价格机制,适应医养结合、社区养老、居家养老等养老领域新模式,支持普惠性养老服务发展。按照质量有保障、价格可承受、方便可及的普惠性导向,形成合理的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价格。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用热享受居民价格。

  根据老年人健康状况在居家、社区、机构间接续养老

  支持面向老年人的健康管理、预防干预、养生保健、健身休闲、文化娱乐、旅居养老等业态深度融合创新。大力培育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康养业态,加快建设一批康养社区、康养小镇、康养民宿村和森林康养基地,打造融休闲、养生、养心、养老、旅居、医疗、护理为一体的康养产业集群。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治未病、慢性病管理、疾病治疗和康复中的作用,促进中医药资源广泛服务老年人群体。

  鼓励养老机构与周边医疗卫生机构方便就近开展多种形式合作。有效利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资源,开展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行动。加强医疗养老联合体或共同体建设,支持根据老年人健康状况在居家、社区、机构间接续养老。推进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失能老人、老年残疾人照料和护理服务项目,构建失能老年人、老年残疾人长期照护服务体系。开展残疾人康复需求和服务状况调查,为符合条件的残疾老人和残疾儿童提供个性化康复服务。针对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提升养老机构应急保障能力。

  山西晚报记者 郭卫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