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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社会组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召开

  作者:         时间:2020-12-28       来源:山西省民政厅  大    中    小     

 

  12月24日,省政府召开省社会组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制度,明确了新时期社会组织管理工作总体要求和工作重点,对下一步抓好社会组织管理工作作出了安排部署。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副组长张红良主持会议,省民政厅厅长薛维栋对各成员单位职责进行了明确。

  会议指出,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下,我省社会组织不断发展壮大,自身实力不断增强,作用发挥日益明显,在促进经济发展、繁荣社会事业、创新社会治理、促进社会和谐、扩大对外交往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会议强调,社会组织管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需要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要在加强综合监管上下功夫,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切实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综合监管,层层落实监管责任,切实做到监管“全覆盖、无死角、无遗漏”;要在脱钩不脱监管上下功夫,积极履行行业管理部门职责,转变管理思路、创新管理方式,加强对行业协会商会进行政策和业务指导,确保“脱钩不脱监管”;要在政策扶持和作用发挥上下功夫,加强对社会组织的扶持培育力度,积极落实国家对社会组织在财税支持政策、政府购买服务、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扶持政策,创造社会组织发展的良好环境;要在加强党建工作上下功夫,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党对社会组织的全面领导,各行业(综合)党委要切实发挥好行业党建的政治引领作用,真正把行业党建责任落到实处。

  会议要求,要充分发挥领导小组的作用,统筹、规划、协调、指导社会组织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及分工任务,要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工作职能,找准切入点,积极为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出主意、想办法,主动提出工作建议。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和保障服务作用,加强对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的跟踪督促落实,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工作进展情况。

  会上,省民政厅、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文旅厅、省科协作了汇报发言。